《鼓勵民間正當金融行為,加快培育中小企業銀行》的提案建議書
關于“鼓勵民間正當金融行為,加快培育中小企業銀行”的提案
融資難題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乃至國民經濟發展的首要瓶頸,而對中小企業融資起到積極作用的民間資本和民間正當金融活動卻一直游離在我國現行制度法規邊緣。通過加快培育民間資本參與的中小企業銀行作為突破口,鼓勵民間正當金融行為并給予民間正當金融合法身份的各種條件已經具備。
1、金融危機推動中國金融制度的變革
隨著源起美國的次貸危機不斷向縱深發展,升級成為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嘯,并將推動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建立。同時全球性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帶來了直接沖擊:資本市場的波動、資產價格的貶值和貨幣財富的縮水,但深層次的影響則是對中國金融結構和金融發展模式的沖擊,從而也將推動中國當下的金融制度發生變革。而民間金融活動正是在這種完全由政府主導的金融制度下的產物,如能有效的引導,鼓勵民間資本以合法、合理的形式和途徑進入金融領域,則發揮其不可估量的作用。
2、民間金融對改革與開放和經濟發展起到積極配合作用
中國民間金融在發展中長期充滿爭議,但從發展歷程來看其主流確是推動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彌補了傳統金融不能完全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缺陷,對地方經濟循環發展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具備存在的合理性并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的改革與開放步伐,促進了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
3、中國金融市場的要素趨于成熟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建設與發展,金融監管環境不斷寬松,監管手段已經日臻完善和成熟。中國中小企業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隨之一大批掌握現代先進管理理念的金融家也由此誕生,必將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助推力量。隨著2008年5月銀監會和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以及旨在打破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的由《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一系列鼓勵、解放民間正當金融活動和資本的政策被社會所接受與認可,“民間借貸陽光化”有望在國家立法層面得到確認。
基于中國經濟的發展現狀及面臨的挑戰和機遇,加之中國金融市場的要素趨于成熟,加快培育民間資本參與或主導的中小企業銀行呼之欲出。
所謂中小企業銀行的宗旨是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以服務“三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和縣、市、區域經濟發展為宗旨,實現民生、經濟和金融的共贏。中小企業銀行主要面向的群體為初創型及成長型中小企業,這樣解決了初創企業與中小企業的融資,豐富融資選擇。從而對原有民間資本爭議之路,由堵到正確引導與管理,穩定了資本市場,培養更多的機構投資人,提升金融界公司治理等。
同時,建議中小企業銀行在體制上為股份制銀行,由境內的企業法人、自然人投資入股,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共同出資組建。管理人實行公開招聘制?;谥行∑髽I銀行的特點,建議注冊資本金10億元以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辦法》及配合相關政策限定中小企業銀行業務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委托貸款等)及區域,更加有利于監管,使得中小企業銀行健康快速的發展,為中小企業及國家經濟建設提供有效的資金支持。
設立中小企業銀行,屬于金融創新的嘗試,建議在市場及監管環境好的城市,如作為國務院特批的第三個國家級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天津市進行試點,先期審批并試運行2~3家中小企業銀行。在天津建立中小企業銀行能更好的與天津新經濟政策相結合,符合國家政策引導方向并更有利于金融改革的進程。
不僅針對目前的經濟危機,中國中小企業在未來長期發展中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中小企業銀行建立不僅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提供最及時、最有效的資金支持,也將有效的對巨額民間資本進行充分利用和監管,對規范民間金融活動有更加深遠的積極意義。
鑒于以上建議,由全國工商聯并購公會和溫州市信用擔保行業協會聯合呼吁盡快出臺鼓勵民間正當金融行為的法律法規,并加快培育民間資本參與的中小企業銀行的設立。
聯署單位:全國工商聯并購公會溫州市信用擔保行業協會2009年2月4日